阿富汗通过新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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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8:35 光明网 | |
记者 周戎 本报伊斯兰堡1月5日电 阿富汗制宪大支尔格会议(大国民会议)4日晚通过了一部历史性的新宪法。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在昨晚的大会闭幕式上说:“新宪法的通过,是阿富汗战后重建中取得的最大成就。今后国家一切政治生活将在宪法的规范下进行。” 阿富汗实行总统共和制,将于今年6月举行战后首次大选。此外,伊斯兰教为国教、军队国家化、男女平等、各民族平等、国家统一等,均作为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写入新宪法。宪法虽然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但还是对总统对关键性职务的任命做了必要的限制。宪法规定普什图语、达里语(塔吉克语,与波斯语接近)同为官方语言,并规定国内其他民族语言也将得到平等待遇。宪法还规定,除总统外,还将设立两个副总统职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