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又惹祸,美国“种子大王”涉嫌哄抬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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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1:29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昨天,美国《纽约时报》捅出一条爆炸性的新闻:世界最大的种子公司———位于美国圣路易斯州的蒙桑托公司和先锋高技术培育国际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末期涉嫌非法谋取暴利———在出售经过生物改良后的种子时哄抬价格,其价格设定违反了联邦的反垄断法。这种严重违反自由竞争、搞价格袭断的做法一旦被确认,那么,它将遭到刑事罚款并受到联邦共同起诉。 被控违反了竞争法《纽约时报》专门采访了蒙桑托公司和先锋公司的前决策人员、调阅了法庭的记录以及相关文件,从中获悉,在上世纪九十 竭力为自己辩护对此,蒙桑托公司和先锋公司都称,当时蒙桑托公司与先锋公司的决策人确实一起碰头讨论过,但他们讨论的中心是技术转让和转让费用,而根本没有谈及先锋公司的种子销售价,更没有要求先锋公司限定价格。蒙桑托公司的发言人称,当时,蒙桑托公司只是认为,该公司花巨资研究出的改良了的玉米和大豆种子的专利转让价格显得太低了,远不能回收其研制费用,因此要求先锋公司能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专利的转让费用,仅此而已,并没有涉及种子销售的定价。蒙桑托公司的女发言人洛里·J·费舍在一份电子邮件中称,“蒙桑托确实扩充和修改了与先锋公司已签的专利许可。”她说,“在一项潜在的新技术专利的范畴内,讨论向专利方赔偿的价格以及途径,这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分析 法律专家界定合法与违法《纽约时报》采访的几十名法律专家认为:如果这两个竞争对手谈论的目的是限制价格的竞争,那他们就违反了反托拉斯的法律。法律和经济专家指出,蒙桑托和先锋公司并不必一定要实际抬高零售价才算违反谢尔曼的反托拉斯法,他们只需同意价格上的合作就已触犯了这一法律。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和前司法部的反托拉斯法的顾问奥斯坦·古尔斯比认为,“如果他们向先锋公司提出了卖给农民的最终价格,那就是非法的了。”他说,“蒙桑托不应关心最终的价格。他们只应关心他们从先锋公司那里得到了专利支付。”(来源:北京晚报/蔡小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