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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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2: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于亚男) 春节将至?熏省供销社、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供销社和公安部门大力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两部门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运输规定,跨省购销烟花爆竹要严格实行定点进货制度。省外购进须到省公安厅、省供销社共同认定的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严禁从非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烟花爆竹。购进企业须持有效合同到市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然后凭购买证、合同和省外调入专用封签,到省公安厅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做到“一箱一签”、“一车一证”,严禁无证运输、超限运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