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建华)记者1月13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网络,较好地保障了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2003年全省125万城市居民享受低保,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7.3亿元。
我省城市低保始于1996年郑州市的探索。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保障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初步形成 了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网络,较好地保障了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我省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城市低保资金的投入,2003年,省级财政由年初预算的5000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6.2亿元。截至去年12月,全省城市享受低保对象125万人,当月发放低保金1.1亿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7.3亿元。为使低保评审发放过程公正、公开、公平,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暂行办法》,各地按要求建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并采取多种措施,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郑州、平顶山等地分别在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设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组成的低保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许昌、三门峡等地委托银行等机构直接将低保金发放给低保对象。②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