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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1:28 中国日报网站 | |
1946年1月19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11个国家代表组成。1946年4月29日,由11国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向法庭提出起诉书。5月3日法庭开庭宣读起诉书,对先后被捕的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进行起诉。法庭起草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长达1200余页,对日军侵华、南京大屠杀、日军在太平洋战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