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交档案首次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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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3:0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北京讯据外交部网站消息,1月16日,外交部举行了“外交部开放档案借阅处”揭牌仪式,标志着外交部保存的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外交档案正式向国内外开放。 根据《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建国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对外开放。外交部将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外交档案进行解密和鉴定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 首批开放的是外交部1949-1955年间形成的档案,约有上万份。开放档案利用方式采取预约申请方式。利用者提前20个工作日向外交部档案馆提出申请,接到确认通知后,即可前来利用。具体申请、利用办法参照《外交部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