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克隆人:何法可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11 解放日报 | |
国际社会对于克隆人研究,普遍的态度是“禁”。2001年12月联大通过决议,决定设立禁止人的生殖性克隆国际公约特别委员会,专门对与制定这一公约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以便为联合国制定这一公约铺平道路。但是,迄今为止,《禁止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仍未达成,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国在怎么个禁法、禁到什么程度两方面存在着分歧。 美国、意大利、哥斯达黎加等60个国家主张禁止包括生殖性和治疗性克隆人在内的一 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已陆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克隆人进行了相关的立法。 中国: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了10大禁止,其中明文规定禁止克隆人。 日本:2001年实施的《克隆技术限制法》严禁克隆人,人类克隆胚胎也属禁止之列,但对后者并没有彻底封杀,而是要在3年内重新决定是否解禁。今年6月将作出最终决定。 美国:2003年2月,美国众议院再次通过一项全面禁止克隆人研究的法案。根据这项法案,无论是生殖性克隆还是以医学研究为宗旨的治疗性克隆,在美国都将属于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坐牢10年并处以高达100万美元的罚款。法案还禁止进口克隆人胚胎以及从中提取的任何产品。但该法案至今还搁浅在参议院。 目前反对克隆人主要有五大理由:首先,克隆人从技术上来说不可靠。目前克隆动物的实验表明,克隆成功率只有2%。其次,克隆人的身份难以认定,他们与被克隆者之间的关系无法纳入现有的伦理体系。第三,人类繁殖后代的过程不再需要两性共同参与,这将对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造成难以承受的巨大冲击。第四,从生物多样性上来说,大量基因结构完全相同的克隆人,可能诱发新型疾病的广泛传播。第五,克隆人可能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产生心理缺陷,形成新的社会问题。(本报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