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妇女反对宗教家庭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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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7日03:07 潇湘晨报 | |||
据悉,这部由伊拉克什叶派穆斯林宗教人士重新提出的“宗教家庭法”将委任阿訇来决定妇女应享有的民事权力。至于到底由哪位阿訇承担此项任务,则主要通过丈夫的提名来决定。这样一来,伊拉克社会将很难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许多女人甚至将失去萨达姆给予她们的“人身自由权”。虽然在现有情况下,美国委任的伊拉克“总督”布雷默根本不会让如此近乎荒唐的宗教规定成为法律,但在美方向伊拉克人移交政权后,类似压迫妇女的事情很可能将变成现实。不少伊拉克女性因此开始到处奔走呼吁。 其实,伊拉克拥有阿拉伯世界“层次最丰富的女性群体”。走在巴格达街头商业区,你随处可见戴着围巾,但身穿西式套装且双目“炯炯有神,四处放电”的职业女性。同样,当地也存在大量周身上下被传统黑袍子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的“老派女子”。当然,这里更常见的是那些介于二者中间的“半开放人士”。 应该说,最害怕宗教“妇道”的是那些接受过世俗教育的女性。在伊拉克,女性接受教育的程度高于其他阿拉伯国家,当地有许多著名的女性专家学者。她们都坚决反对使用宗教规定代替现代家庭法。在萨达姆统治时期,有关结婚、离婚、子女监护权和财产继承等问题都由法官和律师来进行解释和决定。尽管如此,许多高级法官和政府官员仍认为,同萨达姆制定的法律相比,伊斯兰传统律条才“更可靠”,言外之意,女子一定要“听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