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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朝草签南北通行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0:50 南方日报

  新华社汉城1月29日电 韩国和朝鲜代表团29日在朝鲜境内的开城市草签了《关于开城工业区和金刚山旅游区出入和逗留协议书》(简称“南北通行协议书”)。根据这项协议书,韩朝当局将共同为出入朝鲜开城工业区和金刚山旅游区的韩方人员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在为期3天的第一次韩朝经济合作制度事务性接触中,韩朝代表团讨论了韩方人员在开城工业区和金刚山旅游区出入和逗留的问题,并达成协议。协议书规定,韩方人员在开城工
业区和金刚山旅游区违反法律秩序时,朝方可以加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韩方通报。朝方可以根据韩方人员违反法律秩序的情节向其提出警告和处以罚款,或者将其驱逐回韩方。韩方人员严重违反法律秩序时,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协议书还规定,在开城工业区和金刚山旅游区逗留8天以上的韩方人员,须在其抵达后的48小时内进行逗留登记;逗留超过90天或者居住1年以上,则须另行履行登记手续。

  韩朝同意,双方组成共同委员会,协商解决韩方人员在开城工业区和金刚山旅游区出入和逗留方面出现的所有问题。

  韩朝商定,南北通行协议书将由双方于2月初在汉城举行韩朝部长级会谈时正式签署,经双方立法机关批准并交换文本后生效。

  韩国政府高级官员当天在汉城表示,南北通行协议书是韩朝当局签订的第一个有关保障进入朝方地区的韩方人员人身安全的协议书。这项协议书将形成一种承认强制遣返韩方违法人员原则的机制,确保韩方人员拥有人身、居住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27日至29日,韩朝双方在开城举行了第二次清算结算事务性协商会议,但未能就信用贷款的限额和利率等问题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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