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施暴丈夫不许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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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2:06 北京青年报 | |
自去年年初开始,瑞士的圣加伦州和阿彭策尔州实行一条新的法规:警察可以把对妻子拳脚相加的丈夫赶出家门或带到看守所拘留24小时。对情节严重者,法院可以处罚他两年不准回家,也不许打电话骚扰妻子。 这两个州的女权组织对新法规实施的结果表示满意。他们指出,原先,在多数情况下,挨了打的女方只能逃出家门。现在,由司法部门出面干预家庭暴力,有效地保护了妇女的 作者:钱慰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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