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勾结赖昌星洗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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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0:31 燕赵晚报 | |
厦门走私犯罪集团头子赖昌星还未归案,一上市公司日前又爆出惊天内幕: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控股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与赖昌星集团相勾结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款82405亿元人民币,成都海关业务一处货管科原科长李东积极为珠峰走私提供帮助、传授经验。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两家公司、包括公司董事长何冰在内的10人、成都海关的李东提起公诉,指控他们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日,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 为了便于和赖昌星集团联系,何冰指派亲信何双在厦门组建珠峰工业公司同安分厂。何双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期间,利用同安分厂作为走私基地,负责接收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绕关进口的走私货物,并指挥工人组装摩托车,然后发往各地销售。1999年至2001年4月,两家公司还分别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的方式,采取虚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手段,欺瞒海关,经深圳平岗口岸,转关至成都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全套和成套散件54940台(套),发动机整机及成套散件17720台(套),机油91017448升,偷逃应缴税款50717亿元人民币。 两公司主要是通过“地下钱庄”,用非法购汇手段,向香港华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走私货款。何双负责与华晖公司对账,并据此结算绕关走私的“包柜费”。股份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王爱梅则据华晖公司的资金需求,通过“地下钱庄”,向华晖公司付汇。 起诉书称,何冰作为珠峰公司和华晖公司实际控制者,积极组织、指挥两公司有关部门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大肆进行走私活动,累计偷逃税款82405亿元人民币。为支付走私货款,何冰指使其财务部门,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向境外付汇。东窗事发后,何冰于2002年11月19日被检察机关批捕,其他共犯相继被捕。 成都市检察院认为,工业公司、股份公司走私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何冰利用自己作为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特殊地位,操纵走私活动,在走私活动中起决定作用。据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3年12月24日受理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易启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