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二战慰安妇向日本政府索偿,遭日法院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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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7:35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东京高级法院2月9日拒绝一批台湾二战慰安妇索偿及要求日本政府道歉的申请,并指国际协议及双边条约已解决赔偿问题。 7位来自台湾的慰安妇控诉日本政府,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强迫她们当慰安妇,令身心受到摧残,她们每人要求1千万日元的赔偿,并要求日本官方正式道歉。 这7位受害女性的年龄为72岁至82岁。她们在起诉书中称,1938年至1944年期间,她们受到二战日军诱骗称“有护士的工作”,随后被带至南方战地被迫沦为慰安妇。 法院法官指出,根据国际协议,追索期为20年,有关诉讼已没有效,另外,日台已就赔偿达成共识,个人不能向日本政府索偿。(信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