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的肾换你的肝 人体器官捐赠新理念在美兴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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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3:17 新华网 | |
【提要】移植手术所需的人体器官一直以来都遵循器官相容性、急需程度和其他客观的医学标准进行分配。但目前,美国的生命共享者组织使一种新的捐献理念渐成气候——愿意捐出自己的器官而在自己需要器官的时候获得优先权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人体器官移植也许有朝一日可以挽救你的生命,当然你还需要好运气来获得所需的器官,不过你的机会并不大。 2002年美国有6200多人(相当于每90分钟有一人)因为没有合适的移植器官而撒手人寰。据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数据表明,到2003年底美国大约有8.4万人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手术,而且这一数字每年正在以12%的速度增加。但另一方面,器官捐赠者的人数,无论是在世的还是已故的,都远远跟不上器官需求者的人数。人体器官短缺的问题随着需求的增加而愈演愈烈。 生命共享:我自愿捐出自己的器官 自从2001年4月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汤米·汤普森发起“生命礼物捐赠计划”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和医疗界人士花费了数百万美元和大量时间讨论使可利用器官数量增加的最佳策略。不过,正当医生们和官员们高谈阔论之时,一个叫戴维·温迪斯的人一直在宣传他自己的解决方案——建立一个捐赠者网络,其前提是为了得到所需的器官,你首先必须愿意捐出自己的器官。 温迪斯在2002年5月创建了生命共享者组织。一旦有合适的器官,组织成员们就可以享有接受器官的优先权。加入这个组织是免费的,只需登陆其网站,同意其条款,并在网上填写表示同意的表格,然后在会员卡上签字。截至2004年1月,已经有2019人加入了生命共享者组织。 器官共享挑战利他主义 在一些观察家看来,生命共享者组织是鼓励人们捐赠器官的一种简单而又绝妙的方法。但也有人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行不通,因为它背弃了传统的医学伦理。 几十年来,器官捐赠在美国一直被认为主要是利他的,是帮助他人的“生命礼物”,器官被看成是一个让全民受益的公共资源。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负责分配捐献的器官的组织主要根据器官相容性、急需程度和其他客观的医学标准分配稀缺的人体器官。 根据美国1984年通过的《全国器官移植法》,买卖器官是非法行为。但在世界许多地方,人体器官买卖仍然普遍,甚至是合法的。最近美国公共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建议发展全国器官捐赠者登记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改进当前的以利他主义为基础的捐赠体系。 利他主义的捐赠原则不实际 但是这种利他主义的假定有多准确呢?美国生物伦理学家劳拉·西米诺夫曾对器官捐赠者的心理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她指出所谓的“利他”经常带有自私自利的成分,还有一些人登记成为捐赠者是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他们需要某个器官时能够如愿以偿。 温迪斯说,20年的实践证明慈善和慷慨并不能解决人体器官日益短缺的问题。他的主张和那些提出为器官捐献付费的人不谋而合。美国众议员格林伍德2003年还提出一项对支持对死后器官捐献的研究给予资助的议案。 匹兹堡大学神经学教授哈罗德·基里亚奇是生命共享组织的支持者之一。他说:“利他主义是不错,但当众多的生命都危在旦夕之时,我们不能真正指望人类行为的最高动机成为我们允许的惟一动机。”去年基里亚奇创建了一个解决器官短缺问题特别委员会,来游说各方同意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器官捐赠。 “生命共享”遭责难 但是,对医学界中一些人来说,生命共享组织比器官买卖更容易遭致人们反对。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其一,是否应该允许器官捐赠者(或者生命共享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而不管其是否急需?其二,捐赠的器官是公共资源还是应按照捐赠者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的私人财产? 生命共享组织也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实际障碍。尽管自去年5月以来,其成员已翻了一番多,但它还需要几十万人加入才能使成员间器官配对成为可能。在美国医院去世的人中只有大约2%是合适的捐献者。据美国《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最近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即使100%的美国人都成为捐献者,也不会有足够的满足需要的器官。正如医学界人士指出,医生们经常要与死神抗争,即使他们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器官,也不能百分之百地赢得与死神的较量。(周学平)(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