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法国民议会通过“头巾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1:5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法国国民议会10日下午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不久前政府提出的有关在公立学校禁止佩戴明显宗教标志的法律草案。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投票中,法国国民议会以494票赞成、36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政府的这项法律草案。该法律草案主要包括4项条款:一、禁止在公立小学和中学佩戴明显宗教标志;二、在法属某些海外省和海外领地,只能在直属于国家管辖范围的公立中学佩戴
明显宗教标志;三、这一法律自公布之后的下一个新学年开始生效;四、法律实施1年后将被重新评估,如有必要可以进行修改。按照计划,该法律草案将在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前颁布实施。届时,穆斯林头巾、犹太人圆顶小帽、特大号十字架等等在公立学校都将是被禁佩戴的宗教标志。

  该项法律草案得到了法国各大政党的普遍支持。法国总理拉法兰认为,国民议会通过相关法律草案将加强法国的“共和国理念”和“世俗原则”。不过,左翼的法共以及绿党等小党议员则大都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他们认为,该项法律不符合法国社会文化多样性的传统。

  尽管这一法律草案禁止佩戴的包括所有的宗教标志,但该草案被指责主要是针对穆斯林女性佩戴头巾而制订的。因此,当地舆论普遍称其为“头巾禁令”。长期以来,如何处理“法国穆斯林妇女在公众场合佩戴头巾或面纱”一直是法国社会最棘手的难题之一。穆斯林学生几乎每年都会因佩戴头巾而与校方发生矛盾或冲突。

  根据法国宪法,法律草案在国民议会通过后,还需在法国参议院进行审议。但就目前的舆论来看,法国参议院3月份的表决也不过是走个形式,如果不出意外,该项法律草案届时将会在参议院轻松过关。(朱博英)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