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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资格”案翻案可能性很小 赖昌星可能9月被遣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5:39 三秦都市报

  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难民资格”案的司法复议请求,判决书说,没有证据显示赖氏被遣返回中国,将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赖氏夫妇和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

  作为涉嫌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要嫌疑犯,赖昌星于1999年逃往加拿大。赖昌星能否被遣返回国?他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海内外人士对此的关注从未停歇。而在中国内地的
很多人看来,作为主犯的赖氏一日不回,不接受司法审判,远华案便一日未结。

  翻案的可能性很小

  在了解到联邦法院的判决结果后,赖昌星和他的律师Matas以及翻译在温哥华举行了记者会。“当天下午2点左右,赖召开了记者会,他的笑容很少,脸色比较沉重。”一位对此次记者会了解的当地媒体人士说。

  有媒体报道称,记者会上,闪光灯闪了不下二三百次,而赖昌星没有感到烦扰或产生很大的反应,只是表情一直比较呆板,眼睛则时不时很警惕地张望。

  此次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的复议理由和先前难民裁判庭的裁决理由是一致的,但允许赖氏考虑上诉,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2月23日之前,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

  作为加拿大移民部专家证人之一的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加拿大刑法改革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最高法院不受理其上诉的话,那么这次联邦法院的判决将是最终结果,然后就进入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由移民部来做这个评估,如此,除非他提出新的有力证据证明他确有风险,他将会被遣送出加拿大。”

  是否存在着翻案的可能性?这位专家称,可能性很小。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中,赖昌星提交新的证据,证明被送回中国有性命或者其他的危险,移民部还可以对他进行另外的考虑。

  “联邦法院上诉庭将会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受理赖的上诉,也就是3月底之前将有分晓,如果不受理,移民部将在约6个月内进行风险评估,在9月底前很可能采取遣送行动。”这位法律专家说,如果不能翻案,最迟在9月份,赖将被遣送出境。如果上诉庭受理了他的上诉,可能就会拖到明年的二三月份;如果赖败诉,则又要进入风险评估阶段。当然,上诉败诉以后,赖也可能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但最高法院受理其上诉的可能不太大。

  “一般来说,上诉庭法院受理他上诉的可能性也只有大约10%,他的律师Matas说有12%的把握,综合看,赖昌星90%将被遣送出加拿大。除非他再提交新的证据。”专家分析,赖昌星回中国的方式,不是引渡,因为引渡是要有协议,而且双方都认为他是有罪的。而中加两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

  即使加拿大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并不能说加方认为他是有罪的,还有一个可能,赖昌星会遣返回香港,但港方认为赖的香港身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以,可能会从香港转机回内地。

  赖昌星会不会逃走呢?“他可能会跑到和台湾‘建交’的小国家,这些国家护照也容易弄到。跑到美国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美国不会容许赖昌星这样的人留下。”

  不属“特定的社会人群”

  赖昌星难民申请案,从2000年就开始。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氏夫妇拘捕。次年7月3日,赖昌星难民案第一次听证会开始,因为移民部认定他不具备难民身份。

  赖昌星于是将案子告到准司法机构难民裁判庭,该庭进行了45天的公开审理。2002年6月21日,难民裁判庭出具了长达294页的裁决,判定赖不具备难民身份。其中写道,赖昌星“不符合难民资格,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赖昌星可能参与中国重大的走私和行贿案件,因此不给予赖昌星及其家人难民身份”。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司法复议,以求加拿大联邦法院重审这个案子。联邦法院2003年7月份受理此案,法官是AndrewMackay。加拿大联邦法院本来在去年9月就要作出判决,后来推迟到12月,其后再次推迟到今年2月3日,才作出了驳回复议的判决。一再推迟的原因之一看来是赖昌星不断提交新的证据。Mackay法官长达30页的判决书认为,赖氏夫妇不符合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的难民条件,并逐条反击了赖氏的复议理由。

  加拿大移民法对难民的定义是和联合国难民公约的定义一致的。联合国难民公约的定义是,由于政治观点、宗教、种族或者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有充足的理由担心在原来的国家受到迫害的人属于难民。

  赖昌星认为自己属于最后一种情况——“特定的社会群体”。他称自己是成功的商人,而“中国是共产主义国家,共产主义社会要求‘共产’,是要对商人进行迫害的”;他还认为远华案是假案,是对成功的商人进行迫害。

  Mackay法官认为,移民部提交的证据表明,中国不像是他说的对商人进行政治迫害的国家,因此,他不属于这个人群。而联合国难民公约里还有一个规定,凡是在原来的国家实施严重的非政治犯罪而担心遭受惩罚的,这种恐惧是不受保护的。

  难民裁判庭认定,有证据表明赖昌星和他的妻子有可能实施了非常严重的非政治犯罪,一是行贿;二是走私;三是诈骗;四是偷税、欠税,这四种犯罪即使在加拿大也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因此,“他担心受到刑事追究,这与政治迫害无关。”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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