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国家将扶持家禽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2:04 燕赵晚报

  要补偿养殖者损失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疫区扑杀、受威胁区强制免疫给予财政补贴。对按规定扑杀禽只造成的养殖者
损失和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用,国家给予一定补偿和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二、增加疫苗生产能力。三、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四、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兑现出口退税。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禽类加工企业(含冷库)应交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含冷库)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上述企业可适当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屋税和车船使用税。在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应及时足额退税。五、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六、切实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对种禽场实施全面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由国家给予补贴。七、确保养殖农户得到政策实惠。八、妥善处理好养殖、加工企业职工的生活保障。对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效益下降或停工停产的,可以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或放假等办法调整用工方式,共度难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