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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中国入世以来的中美重大经贸摩擦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6:37 新华网

  梅新育

  在中国入世谈判中,美国将几项对中国极为不利的条款强加于人,致使中国陷入被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5年内其他缔约方可以不视之为市场经济体;第16条则规定,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2年内其他缔约方可以对中国出口商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此外,对中国纺织品的配额管制也将延续到2008年。在这种情况下,尽
管入世以来中国所遭受的关税、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大幅度减少,但在世贸组织反倾销目标国排行榜上仍然高居榜首。美国又是对华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次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的国家,仅2003年美国对华反倾销立案就有七起,涉案金额16亿美元。两年来,影响较大的中美经贸摩擦主要有四起:钢铁保障、彩电反倾销、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纺织品特别保障。

  钢铁保障

  钢铁保障风波始于2002年3月5日。当天美国总统布什宣布将从3月20日起实施为期三年的“201条款”,对十类进口钢铁产品征收高进口附加税(最高达30%,此前进口关税税率为8%)或实施进口限额。此前,美国与许多国家在钢铁贸易上已经龃龉不断,实施“201条款”之举更使国际钢铁贸易战急剧升级。一方面,欧盟、日本、中国等受影响各方积极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并通过双边渠道向美国交涉。另一方面,许多国家实施了贸易报复措施,或者为防止“贸易转移”(即无法进入一国市场的外国商品转向第三国市场)的冲击而实施钢铁进口保障。

  在这场世界性的贸易摩擦中,中国没有置身事外。早在2000年10月,美国有关部门便将宝钢、鞍钢、武钢、安钢、本钢、莱钢等六家中国钢铁企业列入反倾销调查名单。2001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开始调查铁矿和钢铁半成品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受影响的中国企业从钢铁出口企业扩展到铁矿、钢铁半成品出口企业。2002年3月5日美国宣布实施“201条款”之后,我国应对措施升级。

  在世贸组织、WTO相关成员、美国国内钢铁用户等多方面的压力下,美国预定实施三年的钢铁保障实施了一半时间就鸣锣收兵。2003年3月26日,世贸组织专家小组发布中期报告,初步裁定美国对进口钢铁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世贸组织有关保障条款;11月,世贸组织最终裁定美国败诉;12月4日,布什宣布取消进口钢材保护性关税,但同时宣布将继续实行一项监督计划,这项计划将通过进口许可证、反倾销等措施来防止钢材进口激增。

  彩电反倾销

  美国对中国彩电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始于2003年5月2日,涉案金额4.8亿美元,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遇到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对美出口彩电倾销幅度为27.94%~78.45%。假如2004年4月12日美国商务部终裁仍然认定中国彩电倾销事实成立,而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随后认定中国出口彩电已经对美国电视机生产商构成了损害,那么,中国对美出口彩电将最终遭受反倾销处罚。

  围绕此案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起诉者是否具备资格。事实上,美国厂商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已经退出了电视机生产,所以,本案起诉者——位于田纳西州的五河电器公司和两个工会的起诉资格颇受质疑。第二,美国没有给予中国彩电企业市场经济地位,选定印度为中国的替代国来计算中国彩电的倾销幅度,但选择印度这个替代国误差实在太大。这是因为,印度彩电工业至今垄断程度相当高,生产规模很小,在全世界无足轻重;而中国是全世界家电第一生产大国,包括电视机工业在内的整个家电产业市场化进程起步早、程度高,竞争之激烈令全世界感叹不已。其实,整个“替代国”制度的合理性几十年来就一直在遭受强烈的质疑。而且,众所周知,所谓“非市场经济”认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更接近政治问题而非纯粹的经济问题。

  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

  2003年10月31日,临时成立的“美国合法贸易家具制造商协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倾销,要求向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征收高达440%的反倾销关税。12月12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发起反倾销调查。2004年1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6∶0通过肯定性初裁,认定有合理迹象表明,由于来自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在美国市场销售价格低于“公平价值”,美国同类行业由此蒙受了实质性损害,或有蒙受实质性损害的危险。

  中国生产的家具在美国占有的市场份额相当大。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统计,2002年美国木制卧室家具市场销售总额44亿美元,进口货占52.7%,其中中国产品销售额为9.579亿美元,占市场销售总额的22%。本案涉案企业135家,涉案金额约10亿美元,是迄今我国在美国遭到的最大反倾销案。

  纺织品特别保障

  2003年11月17日,美国政府突然宣布对中国针织布、胸罩和袍服三类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次摩擦涉及的我国出口纺织品品种和金额都不算大,按照美国官方统计,2002年我国对美国出口的上述三类纺织品总额不过4亿美元,中方统计不足2亿美元,而同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623亿美元,对美出口总额为76亿美元。然而,这是贸易伙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6条针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发起的第一起保障措施,因此其影响相当深远,因为不少贸易伙伴将特别保障视为遏制中国出口洪流的关键而意欲采用。截至2003年6月底,美国、日本、欧盟、韩国、加拿大、印度、土耳其七个世贸组织成员已经完成了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特别保障条款”的国内立法;截至2003年9月底,印度、美国、土耳其、欧盟已经先后对我国出口商品发起九项特保调查。(世界知识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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