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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向母校讨要“接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14 燕赵晚报

  懵懂少年,情窦初开;探头监视,恋情曝光

  为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上海市一位大学生魏罡将高中母校推上了被告席,这在全国尚属首次。17日晚上,小魏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即使一审输了,也会继续上诉。但他同时奉劝同龄人,中学阶段不要过分放任自己的感情,这样对以后的发展没有好处。

  魏罡和小云是复兴高级中学2003届毕业生,去年两人分别考入上海的两所高校。2003年读高三期间,学校电视台于4月7日播出了晚自习时他们两人搂抱、亲吻的镜头。尽管镜头上两人的脸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还是一眼就可看出是谁。当时,两人的感受是“非常之难受、尴尬、难堪、震惊”,“导致情绪很消沉,高考成绩也受到很大影响”。

  高考结束后,两人决定请律师出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利用假期打工所赚的钱来支付3000元的诉讼代理费。去年8月4日,魏罡以“学校擅自录像、公开播放的行为构成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等理由,要求学校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虹口区法院于今年1月19日对此进行了公开审理。17日与记者面对面时,魏罡说起中学时代的恋情,谈及公开场合的亲热举动,他表示现在回想起来的确不妥当,但对学校的做法,实在“无法忍受”,所以要上法庭。不过,他还是劝告仍在中学校园的学弟学妹们:慎重对待这个时期的感情,不要像他这样做。

  在此之前,复兴高级中学作为被告方一直表示沉默,虽然全国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但校方没有公开发表意见,原因是学校“考虑到魏罡等两人毕竟是复兴的毕业生,全部实情的公开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他俩毕竟年纪还轻,还要升学和就业。”但在2月15日中央电视台知名栏目《面对面》报道后,学校于17日下午回应了记者的采访要求,通过其学校网站发表了对“魏罡等两人状告母校侵犯人格权纠纷案”的声明,认为这是正常的教育管理活动。

  为何与培养了自己三年的母校对簿公堂,魏罡说是要向学校讨个说法。他说:“胜方应该是自己,但也不否认有可能会输,但既然已经决定了做这件事情,就一定要坚持到底。这不是一个人和另外一个人的官司,最后胜负的结果必将引起教育界的思考。”

  魏罡和小云认为,他们的行为在道德、场合和校纪校规方面固然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是学校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首先,学校平时在教室中使用录像以监视学生的行为是否合法,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同学们生活在一个受监视的环境中,正常学习生活的权利受到侵犯;其次,学生虽然是被管理者,但毕竟也是人,也有人格尊严,法律赋予成年人的人格权,一样适用于未成年人,学校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人格权;再次,他们的亲昵举动在学校场合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毕竟是在一个比较熟悉的环境里的行为,学校将这些公开至全校,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给他们带来的精神伤害是巨大的。17日下午,复兴高级中学的“声明”中,重点表达了“学校公共空间谈不上隐私”的观点。

  第一,在专题片中,该行为发生在学校公共空间(教室)和晚自修课程(时间)的公开时空组合环境内。当时教室内有来自多个班级的20多名同学,原告前后左右同学密集,一般人不会在这一公开场合内发生私密性很强的亲昵举止。

  第二,原告在这公开的教室中旁若无人、我行我素的亲昵举止说明原告并不避人耳目,毫无隐讳之举,不以为“私”,无“隐”之意。

  第三,原告在晚自修教室里的亲昵行为,已经引起了许多学生的不满,并且严重影响到其附近学生的正常学习,许多家长来电话要求学校加强管理和教育。

  另外,学校在教室内安装与使用摄像头是公开、明示、预先告知的,包括原告在内的同学们是明知、早知、众所周知的。学校没有使用偷拍或其他不正常手段获得录像资料,也没有在学校以外的地方传播这些录像资料。恰恰是原告通过传媒使其所谓的“隐私”在社会上不断公开,可见他们根本没有想隐什么“私”。2003年,魏罡和小云就读于复兴高级中学高三,当时他们正在准备两个月之后的高考,但4月7日下午学校播放的一段录像打破了两人的生活,可能让魏罡和小云一辈子都难以忘却。

  当天,学校从早操结束时就反复广播,通知全校同学13:15回教室,收看录像。录像的主旨是对学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进行曝光,其内容大部分来自学校摄像头所摄制的录像。突然之间,电视镜头转到了一个晚自修的画面,出现了一男一女的背影,接着电视画面上两人开始接吻,虽然他们的脸上都打了马赛克,但是认识他们的人能很清晰地辨认出魏罡和小云。

  在这段录像播出时,魏罡所在班级的同学就笑了起来,学校其他班级同学的笑声也不断传来。他的感受是“尴尬、难堪、震惊”。他们一下子成为学校的“知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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