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宪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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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4:36 今晚报 | |
在美国,修宪是一项复杂、漫长的过程。 两种情况下可以修宪。一是国会参、众两院2/3的议员投票支持修宪,而且修正案得到全国50个州中3/4州的批准。 二是全国50个州议会中的2/3议会要求召开制宪会议,而且3/4的州批准修正案。这 美国总统不正式参与修宪程序,而且不能否决修正案。 最近一项宪法修正案于1789年提出,直到1992年才成为法律,其间经历了将近203年。 迄今美国总共提出了27项宪法修正案。受制于宪法条款,它们无一例外地经历了“坎坷曲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