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发拉丹被捕“惊世新闻” 是真是假验读者金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18:59 新华网 | |||||||||
伊朗国家电台28日的一篇报道,引起一场“轰动”。其实,截至此时此刻,美国和巴基斯坦官方正式“基地”组织头目乌萨马·本·拉丹并未“落网”。 然而,在媒体层面上,本·拉丹确实“落网”,而且已经有“一段时间”。 人所共知的事实是,自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那一天起,过去两年半时间内,媒
媒体数据库内,本·拉丹不仅曾经“落网”、而且曾被“击毙”。某家中文媒体在报道中甚至“算计”出了他“中弹”的数量和位置,赫然刊登在报纸的头版! 其实,媒体从业者和读者对于新闻准确与否以及事实正误的判断,恰好可以从消息的来源出发,也可以从报道提供的细节入手。媒体发达时代,正是从业者和读者培养研判能力的好时机! 其一,消息来源。与本·拉丹直接相关者,譬如“基地”成员、美国和巴基斯坦情报官员,是消息的第一手来源,相对确切;其余都是第二手、甚至第三手来源,相对可疑。而且,对于可疑程度的研判,可以依来源是否公开姓名和身份而定。伊朗国家电台28日的报道,来源至多排在第二手,甚至属于第三、或者第四…… 其二,新闻细节。“细节代表真实”是新闻特质。相比之下,伊朗国家电台的报道没有任何细节,稍后几个小时内又没有跟进补充任何细节,足以显示消息来源“底气不足”。然而,细节的发掘需要时间,第一时间的报道就提供了“过多细节”,就像前述本·拉丹“中弹”数量和位置那样,编造的痕迹如此清晰,明眼人一眼即可判定造假性质。 若能遵守上述两条基本规则,下次再出现本·拉丹的动向下落,媒体从业者和读者诸君都可以少受或者不受“虚惊”之累。 当然,媒体需求和读者兴趣之下,本·拉丹在媒体层面上“落网”之势还将延续,直到他在法律意义上真正“落网”为止。 (徐勇·新华社供本报特稿)(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