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临时宪法草案艰难成形 伊斯兰教地位成难产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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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7:10 新华网 | |||||||||
由25名成员组成的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临管会)3月1日早晨终于就临时宪法草案达成共识,有望于3日正式签署并提交美国负责伊拉克战后重建事务的最高文职行政长官保罗·布雷默批准。临时宪法的正式名称为《过渡管理法》,这部法律的有效期至2005年永久性宪法起草和修订完成为止。临时宪法由大约60项条款构成,其中包括尊重公民权利、言论和宗教自由,以及民众控制军队等内容。
伊斯兰教作用 伊斯兰教地位问题是造成临时宪法难产的重要原因之一。伊拉克保守派势力一直希望将伊斯兰教教义作为国家立法的惟一渊源。临时宪法草案对伊斯兰教的作用做出了折衷规定。伊斯兰教将是未来伊拉克的国教,任何法律不得违反伊斯兰教教义,但伊斯兰教教义只是立法主要渊源之一。 临管会发言人哈米德·克法埃在磋商结束后告诉英国广播公司:“签字仪式将于星期三(3日)举行。伊斯兰教将是伊拉克的国教,并成为立法的一个渊源。临时宪法同时规定,伊斯兰教为多数伊拉克人的宗教。” 在女性地位问题上,临管会什叶派成员沙拉比的发言人坎巴尔说,临时宪法草案强调,全体伊拉克人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并规定伊拉克临时立法机构的女性成员比例要达到25%。 建立联邦制 临时宪法草案规定,伊拉克过渡政府将实行联邦制,但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形式,特别是在库尔德人自治问题上仍然存有分歧。自1991年海湾战争以来,库尔德人在伊拉克北部3个省一直享有“事实上”的自治。他们坚持要将这种自治地位反映到临时宪法中。 坎巴尔说,临时宪法最后文本既接受在伊拉克全境实行联邦制管理模式,又允许在“统一伊拉克”的前提下,让现有的库尔德自治政府继续存在。库尔德人自治的具体问题将留给未来选举产生的伊拉克国民大会决定。 在政府组成问题上,临时宪法草案规定,伊拉克过渡政府将设一名总统、两名副总统、一名总理和内阁。 按照权力移交协议,联军临时管理当局将在6月30日之前向届时成立的伊拉克过渡政府移交权力。舆论普遍认为,布雷默不太可能对这份来之不易的临时宪法草案行使否决权。史先振(新华社供本报特稿)(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