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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日本以法律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10:44 新华网

  新华网东京3月7日电 记者 张焕利

  日本战后宪法明文规定,男女在法律上及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平等。但现实并不如此理想。“男人挣钱,女人持家”至今仍是日本家庭里男女分工的基本状态。由于在经济上依附于丈夫,不少日本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下,因此也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日本内阁府1999年的调查显示,4.6%的日本妇女在遭受了严重的家庭暴力后,深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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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处于危险中,但只有不到1%的受害者报告了警察或其他公共机构。自2000年以来,因家庭暴力事件而被逮捕的男性人数不断上升,其中不乏犯有谋杀妻子罪的人。2001年,因家庭暴力而受伤的妇女人数比上一年增加了27%。为了遏制家庭暴力现象,2002年3月,日本国会通过了由国会全体女议员一致提议制订的《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被害者法》。该法律明确规定,法定婚姻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及事实婚姻中男方对女方的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是危害妇女基本人权的犯罪事件;中央和地方政府有防止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者的义务;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向警察报警、向受害者咨询保护中心求救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寻求法律保护。

  根据《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被害者法》,全国各地方法院有权判决施暴男方在两周内离开受害女方,或禁止施暴者在6个月内接触受害者;对情节严重的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这项法律出台后,日本妇女有了一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家庭暴力的实施者频频受到法律制裁,这也鼓舞了更多的女性站出来寻求保护。但日本的一些律师和妇女保护团体还是认为,这项法律涵盖的范围仍然有限。例如,法律没有涉及前夫或短期同居者的暴力;暴力内容只局限于身体暴力,没有包括性暴力、精神暴力及语言暴力等。同时,法律规定的“禁止接触”,只是禁止见面或共同生活,而电话、传真等间接接触也会给妇女带来巨大压力。

  因此,日本一些妇女团体仍在进行不懈的斗争,要求政府采取进一步措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然而,由于日本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配角地位尚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她们为自立而奋争的道路依然不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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