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律师状告布莱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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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6:57 世界新闻报 | |||||||||
驻英国记者 牛道斌 英国首相布莱尔最近的日子真是不好过。一场伊拉克战争不仅让他在国内饱受指责,而且还使他成了被告。近日,英 国一个由一些名律师组成的民间组织“反战法律行动”向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对英国首相布莱 尔、外交大臣斯特劳、国防大臣胡恩以及总检察长戈德史密斯等人在伊拉克战争中的罪行展开调查。
英国律师组织挑战首相 “反战法律行动”组织负责人、英国皇家律师迈克尔·曼斯菲尔德表示,对布莱尔等人的主要指控是他们“在明知战 争会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的情况下仍有意开战”。曼斯菲尔德说,英国参加伊拉克战争的主要借口是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 器,但这不能真正成为对伊动武的法律依据,因此对伊开战只有得到联合国的支持才是合法的。他还指出,美英联军在战争中 不应该滥用武力,包括使用集束炸弹造成大量无辜平民伤亡等。 与此同时,曼斯菲尔德承认,他们要把布莱尔等人送上国际刑事法院的被告席实际上很难,因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 内的犯罪为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而无权裁定布莱尔将英国推入伊拉克战争的行为。不过,曼斯菲尔德坚持认为, 国际刑事法院有必要对战争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查。他还言辞激烈地说,如果国际刑事法院只调查一些势力弱小的非洲或加勒 比国家,而对英国发动战争这种严重的问题不管不问,让西方国家领导人为所欲为,那么,国际刑事法院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呢?! 将其送上被告席并不容易 在布莱尔等人被告上国际刑事法院后,英国首相府和外交部均拒绝对此发表评论。英国外交部前法律副顾问安东尼· 奥斯特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反战法律行动”组织只能希望国际刑事法院对美英联军在对伊战争中使用集束炸弹这类问题的合 法性做出裁决,而无法解决战争合法性的问题,因为后者属于国际法院的管辖范围。不过,国际法院只处理国家之间的纠纷, 而不对个人的战争罪行进行调查。 诚然,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受理和裁定侵略罪,而且国际刑事法院缔约方至今仍未就侵略罪的定义达成一致,因此,布 莱尔等人不会因为决定发动对伊战争而受到指控。但他们有可能因战争的方式受到起诉。国际刑事法院是有权对战争的行为是 否违反国际准则进行裁决的。裁决的主要依据是过去几百年来形成的几十部国际公约,特别是《日内瓦公约》的有关条款。这 些条款已被写进了国际刑事法院宪章。初步证据显示,英国明显违反了其中的一些规定。 而这一点正是“反战法律行动”组织紧抓住布莱尔等人不放的地方。该组织质疑英国政府以消除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 武器为借口发动战争后,没有将攻击目标严格限制在可能研制和存储违禁武器的工厂或仓库方面。美英政府曾同意轰炸一系列 与违禁武器毫无关系的目标,如伊拉克的电视台、民用交通设施,甚至被怀疑是萨达姆正在吃饭的餐厅等。而对这些目标进行 攻击很容易被认定是非法的。另外,该组织还质疑英国政府参加对伊战争的真正动机。它认为一旦有证据证明这场战争的真正 目的是推翻萨达姆政权而不是消除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么就有理由推断英国政府在战争中有违法行为。 同时,该组织指出,国际公约对战争中使用武力的尺度也有规定,要求尽量避免平民伤亡。但美英联军在对伊战争中 使用了集束炸弹和专攻地下掩体、威力巨大的炸弹,造成了大量平民伤亡。因此,“反战法律行动”组织认为,英国政府必须 证明在战争中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将平民的伤亡和对民用设施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否则就存在违法行为。 布莱尔将会受到何种惩罚 目前,英国国防部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不敢越过英国国内司法管辖而直接受理布莱尔等人的案子。但欧洲基 金会欧洲理事约翰·劳赫兰认为,当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认为英国负责对战争罪提起诉讼的总检察长对案子无端做出妥协时, 该检察官就会强烈要求英国将这个案子交给国际刑事法院来受理,因为英国是积极倡导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创始国之一,理应 带头支持该法院的工作。如果是那样的话,布莱尔就是亲手将自己投进了自己一手打造的“牢笼”。 如果布莱尔或其他政府官员被国际刑事法院判定有罪的话,那么他们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据悉,国际刑事法院将会 参照1993年设立的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做出的一些判决结果。从理论上来说,前南问题国际法庭能够判决的最长刑期为终生 监禁。而实际上,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判决的最长刑期是46年监禁,罪名是种族屠杀罪。另外,还有一名前波黑克族将军因违 反战争法被判处45年监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