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立法追究“亲日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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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2:55 扬子晚报 | |||||||||
韩国国会刚通过的《亲日反民族行为真相纠明特别法》将在6个月后生效,最快今年9月可成立9人委员会,以3年时间收集资料,完成日治时期亲日反民族行为调查报告。 日本统治结束近60年了,当年亲日人士大多已亡故,为什么在这时候才立法追究?特别法在“立法目的”里说得很清楚:是为了要端正歪曲的历史和民族正统性,俾垂训后世。
韩国虽早在1948年就由制宪国会特设“反民族行为特别调查委员会”,进行所谓的“清算日帝残滓”行动,只是当时亲日派在李承晚政府中担任要职,加上当时韩朝局势紧张,“特委会”成立不到半年便无疾而终。 换言之,在朝鲜肃清“背叛民族”的亲日派的同时,韩国亲日派则入主李承晚政府,真正的独立运动人士反而穷困潦倒。民族正气和民族正统性比朝鲜不足,这是和朝鲜同调的亲朝势力,在谈到韩朝政权正统性时必定会提到的问题,特别在金大中“阳光政策”后,对朝警戒心日渐低落,左派论客堂而皇之在电视上质疑韩国政权的正统性,到了卢武铉上台后,这种“进步思想”逐渐习以为常。 在此背景下,揭露亲日派行为的书籍如雨后春笋,追究日治时期反民族行为蔚然成风,连大国家党也不敢正面唱反调,去年8月特别法案送到国会后,只能以亲日反民族行为的定义太浮泛,把25项定义减为18项,在本次临时国会最后一天以压倒性票数(163人投票,151票赞成)通过。杜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