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过有事法制相关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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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4: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华社电 日本政府在9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上通过了《国民保护法案》等7项与有事法制相关的法案。 在日本政府当天通过的7项法案中,还有《自卫队法修改案》、《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支援美军行动实施措施法案》、《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案》、《俘虏等处理法案》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处罚法案》。这些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之后,将与去年在
点评 “有事”或“有恃” 一个星期前就已透出了风声的动作,并不出人意料。但日本政府9日确实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与“有事法制”相关的7项法案并递交国会审议。 毕竟,这是日本政府迈出的重要一步,日本军力以及日美军事合作可望就此加强。 相比之下,同样借着“有事”名目,日本国会去年通过的3项法案,即《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从名称上看似乎更多涉及日本本土的防卫。 而如今,日本政府欲求国会再予认可的7项法案则明显把触角延伸到了本土以外,“关键词”包括“外国军用品”、“美军”、“俘虏”和“国际人道法”等。试问,日本“自卫队”如不与他国交战,何以用到这些词汇? 其实,早在整套“有事法制”的最初酝酿阶段,日本国内众多反对者就已认定,政府有意突破自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以来奉行了几十年的和平宪法。 所谓“有事”一说,因太平洋彼岸美国经历了“9·11”恐怖袭击事件而促生,更因为东亚地区近年来朝鲜半岛局势的波折而固化。为了“有事”立法,日本政府当真“有恃”。 反恐怖,是国际要务。保安全,确是日本的权利。不过,因为“有恃”,日本军人的足迹和身影先后出现在了“9·11”至今堪称最热点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前者取向美军提供后勤支持形式,后者取“先斩后奏”方式———日本政府先把地面部队派到伊拉克,再由国会给予“事后批准”。 沿着这条轨迹,日本政府因“有恃”而作“有事法制”。而既然有了法律依据,今后的日本政府或许可以把“有事法制”本身就视为“有恃”,做出令其东亚邻国对其真实意图更加抱有疑问的举动。(徐勇)(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