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应增加“伪学历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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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6:0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北京讯据《解放日报》报道,部分人大代表对现时的学历造假深恶痛绝,建议加强行政与社会监督,从制度层面确保学历文凭处于公开、透明状态,并提出要立法惩治造假行为。据一次全国普查发现,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50万,也就是说,至少有50万人可能持有假文凭、伪学历。 代表们认为,使用假学历决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也不是一般的违纪问题,会造成相
部分代表建议,惩治根治假文凭、伪学历,必须制定和依据法律。可在刑法中增设“伪学历罪”,明确伪造和贩卖学历、学位等文凭证书的定性、罪名、处罚等有关法律条文,以此作为惩治学历造假的法律依据。几位代表还表示,遏制“文凭腐败”需要监督,除了行政部门自身的监督,还必须加强体制外的社会监督,尤其是应该强化新闻监督。(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