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博士修书拒母(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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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25 沈阳晚报 | |||||||||||||
案子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入审理程序的。 袁和梅是重庆市忠县野鹤乡一介农妇,1962年与第一任丈夫罗继流结婚,次年6月生下儿子罗丹会。孩子才10个月大的时候,在忠县煤矿工作的丈夫因公死亡。袁和梅说,当时在长春教书的罗继汪(丈夫的哥哥,罗丹会的伯伯)告诉自己,为了罗丹会的前途和罗家的兴旺,希望孩子由他来代为照管。为了小丹会的未来,她同意了。母子分开的那一年,孩子还不到4岁。 在诉状上,袁和梅这样说道:“这么多年来,并不是当妈的我对不起你,只是我确实不知你们远在东北的地址,经我多方打听也都无结果……”2001年4月25日,一封从美国寄来的信件突然出现在了袁和梅面前,落款人是“罗丹会”,可她还来不及激动,就被信的内容惊呆了。信上,罗丹会说,他是一个普通人,有恩怨分明的做人原则,“生母未有尽到抚养责任,我也自然没有赡养义务……” “他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养他到3岁,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袁和梅说自己很委屈,但她始终不相信罗丹会如此绝情。2002年,袁和梅将起诉罗丹会的诉状递到了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罗丹会支付他应该支付又从来没有支付过的赡养费。袁和梅说,“我起诉不是为了赡养费,我只是想逼他(罗丹会)出来,当面叫我一声妈,要他认我这个妈啊!”2003年,万州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一赡养纠纷案。 但因罗丹会当时已经搬家,在美国的住址不详,无法向其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同年6月法院第一次开庭,但由于没有通知到罗丹会,为符合法律程序,该院又依法用公告的形式向其送达。法院传票将在近日发出,袁和梅呆在家里,等候着地球另一面传来消息。(综合《成都商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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