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通过保护胎儿法案 暴力致胎儿伤亡也犯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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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8:41 北京青年报 | |||||||||
还未出生的胎儿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针对孕妇的暴力行为导致胎儿死亡是不是谋杀?美国国会参议院25日通过法案认定,针对孕妇的暴力活动导致胎儿受伤或死亡的,将可以被作为一项独立的联邦罪行提起诉讼。目前,这一法案只等总统布什签署,便可正式成为法律。 高票通过《胎儿暴力死亡法案》
当天,参议院以61票对38票的结果,高票通过了《胎儿暴力死亡法案》。根据该法案,如果犯罪嫌疑人对孕妇实施暴力罪行,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将有可能是两个,即孕妇本人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该犯罪嫌疑人将以侵犯该妇女和其未出生孩子的罪名分别被提起诉讼。对于“胎儿”是否也具备法律意义上“人”的概念,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该法案规定,“未出生儿童”是指仍在子宫内的儿童,也就是说,“在子宫里的胎儿同样是人类的一员,不论胎儿发育到哪个阶段。” 法案的主要倡议者俄亥俄州的参议员迈克·德文说:“法案认定存在两个受害者。除了母亲之外,还有另一个受害人。”美国总统布什也对该法案获得通过表示欢迎,并说他期待着签署该法案,使之成为法律。 《莱西·康纳法案》 参议院当天通过的《胎儿暴力死亡法案》也被称作《莱西·康纳法案》。2002年圣诞节前夕,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名叫莱西·彼得森的女子突然失踪,当时还有几周她就要生产了。直到第二年4月份,她的尸体才被发现,而且竟然已经惨遭分尸。肚子里还有她即将出生的儿子康纳。而莱西的丈夫斯克特的作案嫌疑最大。根据加州法律,斯克特将面临谋杀妻子和未出世的儿子两项谋杀指控。 虽然美国已经有不少州通过了类似《胎儿暴力死亡法案》的法律,但针对孕妇的暴力袭击而导致胎儿受损和死亡的犯罪活动并不是联邦犯罪行为。莱西和儿子康纳遇害后,她的家人一直致力于推动国家立法打击这种暴力犯罪行为。其他与莱西情况类似的受害者家属也逐渐加入这一行动。 胎儿到底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 虽然参议院在25日高票通过了保护胎儿的法案,但这一结果是经过长达数年的辩论才得到的。 就在25日投票前不久,参议院还否决了一项类似法案。这个由加利福尼亚州参议员黛安娜·范斯坦提出的法案同样赞成对类似暴力活动从重处罚,但唯一不同的是,受保护的只有孕妇,并不包括胎儿。范斯坦议员的这一提案避免涉及有关胎儿权利以及一个人究竟在何时获得人格的问题。但参议院最终以一票之差,否决了范斯坦的提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