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离婚理由有点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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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4:23 环球时报 | |||||||||
王华 据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3月29日报道,美国俄亥俄州的妇女泰瑞莎·米布兰曾声称女儿得了白血病,她将8岁的女儿头发剃光,让女儿接受化疗。但后来被揭露出,这都是米布兰布的局,她想以此拴住丈夫,避免离婚。
米布兰“维持家庭”的做法让人吃惊,但相比之下,美国一些家庭提出的“离婚理由”就更让人惊讶了。 新墨西哥州一名妻子因“敬礼”提出离婚:“行伍出身的丈夫要我称他为‘上校’,而且每次看到他我都要向他敬礼”;科罗拉多州一名妇女因“躲避”提出离婚:“丈夫每次开车载我出门,如遇上他的前任女友,他就命令我伏下身子躲起来”;俄克拉荷马州的一名妻子因“假牙”提出离婚:“当我要买一副假牙时,他却坚持要我戴他的旧假牙,说是为了省钱”;北达科他州的一名妻子因“殡仪馆”提出离婚:“在我生病期间,他居然叫殡仪馆的人来看我,还订了花环”;罗德岛州的一名妻子因“恐怖”提出离婚:“他沉湎于凶杀案小说,他每晚都要照书上情节演练,他常让我躺在地板上,模仿凶杀案中的尸体”。(王华) 《环球时报》〔20040331 第11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