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终裁对华彩电反倾销案,长虹感到震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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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4:3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商务部已于美国时间4月13日发布了针对此次“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DOC(美国商务部,下同)阶段的终裁结果,具体倾销税率分别为: 长虹:24.48 %TCL:22.36
%康佳:11.36 %厦华:4.35 %其它应诉企业统一税率:21.49 %其它未应诉企业统一税率:78.451%面对此DOC阶段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长虹仍然感到很震惊。虽然此结果相对初裁时已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但还不是对中国彩电业反倾销应诉的最终结果。在接下来的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同)阶段,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就其行业损害作出最终调查和裁决。因此,长虹呼吁:中国彩电同行应诉企业团结一致、积极应对,在中国机电商会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应诉,为争取5月27日“公平、公正”的ITC终裁结果而努力。 附: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 长虹:45.87 %TCL:31.35 %康佳:27.94 %厦华: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