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芬兰依法节约医药开支成效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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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2:29 新华网 | |||||||||
新华网赫尔辛基4月18日电(记者赵长春)芬兰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医药法》,通过要求以便宜药品替换昂贵药品等措施,为国家和患者节约了大笔医药开支。 芬兰公民在医院就诊之后,凭医生开的处方到药店购买药品,并根据疾病保险享受芬兰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药费补贴。药费补贴分为基本药品补贴和特别药品补贴两类。基本药品补贴是指普通患者在药店凭处方买药时,每次需自付10欧元药费,超过10欧元以上的部分
为此,从去年4月1日起,芬兰开始实施新的《医药法》。根据这一法律,药店在征得医生或顾客同意后,可以将价格昂贵的处方药换成价格最便宜或较为便宜但具有同等疗效的药品。 以便宜药品替换昂贵药品并非强制性措施,医生可以根据病人的特殊情况,从药物学以及治疗效果的角度考虑,在病人病历上写明处方上的药品不可被替换并注明原因。另外,不是所有的昂贵药品都能找到价格便宜的替代药品。为保证患者服药的安全,由芬兰全国医药管理局负责确定并向全国药店提供可替换药品的清单。其主要原则是,可替换的便宜药品必须具有同等疗效或具备同等药量,同样是片剂或水剂。 芬兰政府的这一措施受到公民的普遍欢迎。据报道,过去有相当数量的患者由于医生开的处方药过于昂贵而放弃服药。现在,患者看病时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直接要求医生开价格比较便宜的药品。芬兰药剂师协会还在因特网上提供可替换药品的清单及价格,以便人们免费查询。目前芬兰全国70%以上的医生在给病人开处方时,也自觉地开便宜药品。 新《医药法》实施后,芬兰各医药公司为使自己生产的药品、特别是新药更多地被列入可替换的便宜药品名册,竞相降低药品价格。据芬兰药房协会公布的最新数字,从去年4月至今,芬兰的药价平均下降了近四分之一。在1800种可替换药品中,近800种药品的价格有所下降,某些药品的降价幅度高达80%。 据统计,新《医药法》实施头一个月,芬兰消费者个人节约医药开支100万欧元,国家用于医药补贴的开支节省120万欧元。如果将药品价格下降这一因素计算在内,消费者和国家共节约开支530万欧元,相当于当月芬兰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药费补贴总额的4.7%。新《医药法》实施第一年芬兰所节约的医药开支达到6350万欧元,远远超过了人们原先预计的3000万至4500万欧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