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中国人十种海外风险,加强自我保护与政府保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8:56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2004年4月11日,伊拉克费卢杰附近,7名中国工人被绑架。好在,虚惊一场。但有的时候,结果就不是这样了。比如,过去两年中,在以色列,已经有7名中国劳工被“人弹”炸死。比如,2003年,在新西兰,中国留学生因交通事故,死伤就达10多人。比如,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受恐怖袭击,51名华人失踪。……随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并实现经济崛起,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到世界上去经商、投资、务工、旅游、求学,中国公民的海外风险问题已经成了全球化时代世所瞩目的一个焦点。绑架、扣
中国公民遭遇海外风险的十种情况中国人的海外风险,自古已有,如1602年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大仑山屠杀中国侨民2万4千多人,1639年在加拉巴再杀2万人;1740年荷兰殖民者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屠杀了两万多中国侨民,鲜血染红了巴达维亚的一条溪水,所以这起事件也就称为“红溪惨案”。进入21世纪,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人的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但也面临诸多新的风险。罗田广司长说:“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问题日益增多,与其他国家相比也属于比较多的。一年中,领事司要直接指导使馆处理数百起领事保护案件,而使馆自行按规定处理的案件就更多。”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的风险,在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劳务纠纷、绑架等主要发生在中东、非洲地区;在发达地区,多是合法权益受侵害;周边海域经常会发生渔业纠纷,有些牵涉领土纠纷。自费出境游开放后,国际犯罪团伙借此欺骗部分地区民众,组织非法移民、跨国人口贩卖、走私贩毒、非法劳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被骗群众没有合法身份,人身安全更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中国公民在一些局势不稳定的国家,恐怖活动多的国家,也可能受到殃及。根据近年媒体报道作不完全归纳,中国公民在海外经常遭遇以下十种风险: 第一种:大海波涛不太平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出海“捞”生。2004年4月13日,一艘马来西亚货船在孟加拉湾海域沉没,船上17名船员均为中国人,虽救起15人,但仍有2人失踪。2003年3月20日,一艘福州的拖网船在斯里兰卡海域遭到8艘海盗船的炮击而沉没,15名中国船员死亡。更多见诸报端的新闻,是中国渔民屡遭抓捕。如200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海南省5艘渔船因进入菲律宾海域捕鱼,136名中国渔民被菲海岸警卫队扣留,直到10月5日,他们才获释回国。 第二种:海外旅游需小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自1997年正式开展,是经济奇迹和观念更新的印证,目前已开展组团业务,可达24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游客在国外遭遇的安全风险常常具有不可规避性。如今年2月2日,一辆载有26名中国游客的旅游大巴在泰国春武里府行驶时与火车相撞,造成3名中国游客死亡,多人受伤。而在2002年韩国釜山的“4·15”空难中,128名乘客失去生命,其中就有去韩国旅行的中国游客。中国游客在海外遭抢、失窃、被骗的事件,最近也屡有所闻。 第三种:危机时伴外交官中国国际影响力迅速上升,更多的外交官经常进入世界动荡的旋涡中心,其工作背后危机四伏。2002年6月29日,中国驻吉尔吉斯大使馆一等秘书王建平和他的司机在吉尔吉斯的比什凯克遭到枪杀。19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联盟使馆遭到美军导弹野蛮攻击,造成多名中方人员伤亡,此事震惊天下。1991年3月,中国外交官孙渤被紧急调往科威特参加重建被毁中国使馆工作,后来患上重病,被查明是因为受到了西方国家在海湾地区投下的贫铀弹的辐射感染。 第四种:投资经商也历险中国人到海外经商的历史很长,但是真正像现在这么兴旺的还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的。当地不法分子勒索、敲诈甚至杀害中国商人,而所在国也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来侵害中国商人的权益。2004年2月12日,俄罗斯30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带着搬运工和大货车,查收了大批华商货物。这可不是第一次了。2002年3月,在贝尔格莱德“中国城”发生了一起中国商人被绑架案。一名上海商人被劫走奔驰轿车一辆,并被索要800万元人民币。不可抗拒的因素也危害着中国商人。1995年1月17日,日本发生阪神7.2级大地震,63名中国人(包括台湾的17人)死亡,其中便有商人。2004年3月14日,在哈萨克斯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9名职工被泥石流吞噬。金融风波、贸易壁垒、军事政变等也使海外中国商家颇受威胁。 第五种:留学生活亦惊魂鼓励留学是中国的强国之策,20多年来各类派遣出国留学人员总数逾38万人,分布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4年2月20日,来自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的两名中国留学生吴宇航和余宁燕在挪威奥斯陆被发现遇害。这样的谋杀事件,已经有很多起了。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一幢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11名中国学生罹难。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国海外留学生最大安全威胁的同时,偷盗和抢劫是让他们提心吊胆的另一个问题。情杀、自杀、车祸、溺水等事件,近年也多有所闻。留学生安全问题频发,还与留学生年龄越来越小有关。 第六种:军事人员洒热血改革开放前,中国军人主要牺牲在与敌国作战的战场上。而今,他们要面临另一种“特殊考验”。从1992年到现在,中国“蓝盔”部队已经参加了10多项联合国维和行动,人员共有2000多人。1992年5月21日,中国维和工程部队在柬埔寨驻地遭到“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两人牺牲,7人受伤。2002年10月12日,一支33人组成的中国维和警察部队抵达巴厘岛休整,一场恐怖大爆炸使来自上海的小史受伤。2003年3月13日下午,中国派往联合国监核会的化武专家郁建兴在伊拉克执行核查任务时发生车祸身亡。 第七种:记者出生又入死以前,中国记者只要把国内消息报道好就够了,现在,随着中国全球参与度的提升,民众对国际新闻的兴趣日增。于是,中国记者频频出现在局势动荡的中心,如去年在伊拉克及周边国家参与前线报道的中国记者就有近百人。1999年5月7日,在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北约导弹袭击的灾难中,新华社记者邵云环、光明日报记者许杏虎及其夫人遇害。 第八种:宗教之旅有不幸改革开放后,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宗教界纷纷开展国际交流。2004年2月1日,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严重伤亡,当时中国各省朝觐分团有数千名人员在场,5人死亡,14人受伤。 第九种:非法移民高风险中国公安部在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打击非法移民的专项行动中,共查获偷渡人员5286名,抓获偷渡组织者、运送者44名。2004年2月5日,英格兰西北部兰开夏郡莫克姆海湾拾贝工人被潮水包围,19人丧生,他们都是中国非法劳工。2000年6月19日,英国多佛尔港海关人员在一辆货柜车的集装箱内发现60名中国非法入境者,58人被闷死。非法移民常常在环境最差的地方打黑工,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一些妇女为了谋生不得不到街头卖身。他们在当地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安全系数几乎降到了零。 第十种:劳务纠纷苦煞人世界劳动力资源分布不均,中国国内劳动力过剩且廉价,大批人员到海外务工。一些境内外非法中介和个人于是虚构项目,在收取高额费用后,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诱骗劳务人员出国,造成劳务人员出国后无法获得工作签证、无劳可务、生活困难,甚至因非法务工被扣留或遣返。2002年,在卡塔尔、约旦、安哥拉、毛里求斯、利比里亚、斯里兰卡、马来西亚等国发生十余起大规模劳务纠纷案;2003年群体性劳务纠纷案继续上升。新加坡是中国海外第一大劳务市场。但是,2002年3月,由于劳动纠纷,新政府曾暂停引进中国建筑劳务。除了中国公民旅行海外所遇风险之外,大凡携有中国血统之人士,还要面对一个特殊的现实:“反共”、“排华”带来的厄难。随着中国和平崛起,“反共”和“排华”者渐少,但是,受所在国政局影响,特别是随着“中国威胁论”的抬头,危情还会不时暗流涌动。1998年5月13日至16日,印尼发生轰动世界的严重排华事件,暴徒焚烧数以千计的商店,强暴上百华裔妇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2003年7月2日,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地区出现潜在反华危机,大街商店贴满了排华传单。华裔科学家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工作的科学家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其中美国的“李文和案”曾轰动一时。1999年12月11日,美政府以美籍华人科学家李文和涉嫌向中国泄露美核弹头设计资料为由而将其拘捕,诬其为“中国间谍”。 两类主要风险及处理办法总的来说,中国公民在海外的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合法权益受侵害;一是因自身违法行为受害或受到当地法律的追究。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也不同。第一类,如留学生受到当地不公平待遇,驻外使领馆要代表政府进行保护,理直气壮地阐述立场,要求对方国家依法公正处理。一些国家由于局势动荡、内部政策的调整,使华侨华人的权利遭到侵害,这些使领馆都要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劳务纠纷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涉及中国公民劳务纠纷多数是内部经济纠纷,与使领馆没有直接关系,但由于劳务纠纷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需要使领馆出面调解,帮助劳资双方沟通,化解矛盾,维护国家形象和中国公民形象。第二类中非法移民情况比较复杂,他们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很多人被骗到国外,无工可务,走上犯罪道路。对于他们的犯罪,中国不袒护,但是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人道待遇必须维护,不能因为犯法而对他们置之不理。非法移民通常很少与驻外使领馆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较难掌握他们的信息,进行领事保护难度很大。即使在他们有犯罪行为、中国不能干涉当地司法机关执法的情况下,使领馆也尽可能地提供保护,关注量刑是否公正,有没有虐待歧视,开庭时旁听,转达家属意见等等。目前,非法移民和劳务纠纷问题非常严重,其原因在于:中国有巨大的劳动力资源,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借机蒙骗群众牟利;而非法移民和劳务人员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涉外知识,素质低,缺乏文化和技能,语言不通,容易上当受骗。 全球化就是机遇加风险的时代最近20多年来,中国公民的海外风险问题日渐突出。中国社会科学院海外华人研究中心所长郝时远认为:“这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关,也是全球化本身的结果。”参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必然选择,中国也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实行对外开放。随着中国公民出境求学、务工、经商、投资、旅游的人数增多,在发展机遇空前增加的同时,风险自然也难以避免。郝时远说:“20多年来经济发展使中国人的钱袋鼓了起来。一部分富起来的中国人到了海外。近年来,华人被绑架、杀害等事件逐步增多,就和这种情况很有关系。”据介绍,这些案例在非洲和拉美比较多,一般去那里的都是些有资产有能力的公司,但是负责人对当地的法律机制不太熟悉。郝时远说,很多公司仍然沿袭国内的一些操作办法,走后门甚至贿赂对方,以期获得商机。这些手法,惹怒了当地黑社会,于是招来“杀身之祸”。近年来,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迅速上升,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不同地区、机构和组织中的活动增加,也自然伴生着风险,如外交和维和行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另外要看到,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贫富差距大,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量低,这样的国情,也使得风险成本增长。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主任庄国土最近正在福建进行近20年来中国出境人员的调研,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你想想,在福建乡下,那些人大多数一年只有1000元-2000元人民币的收入。但他们到美国后,做杂工,最少一个月也有1500美元。他们明知在偷渡之路上会受尽折磨,甚至可能丢掉性命,仍然不惜前往。”但总体而言,中国人仍然保持着谦和的本性,加之中国实行和平友好外交政策,中国公民在海外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冲突,海外中国人面临的安全威胁通常和国际大势的变化有关。郝时远说,近年来,由于全球和地区局势冲突激化,各种国际社会经济矛盾加深,尤其是恐怖主义威胁蔓延,中国人在伊拉克、阿富汗、中亚、非洲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总体安全环境恶化。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不平等,贸易摩擦的增多,也使中国人在海外遭受风险。世界资源短缺,也使冲突增加。比如渔事纠纷不断的一个原因,还是由于各国近海捕捞过度,渔业资源濒于枯竭,渔民不得不到远洋捕渔。罗田广司长说,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以后中国公民在境外还可能遇到很多问题,还可能面临其他的风险。 中国政府是公民最强有力保护者中国政府和外交部门在处理相关事件中始终体现了对本国公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维护遇险、遇难同胞的合法权益、交涉相关事宜和妥善处理后事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中国公民陈能鹰在以色列遇袭后,中国驻以使馆帮助其与以保险公司商谈赔偿事宜,同时也通过新华社提醒所有在以同胞,提高安全意识,谨慎出行。中国留学生在新西兰海滩遇难后,中国驻新使馆在第一时间请当地友好华人赶赴现场了解情况,使馆主管领事于第二天一早赶赴现场确认遇难者身份并处理善后事宜,同时与国内有关省市公安部门及遇难者家属取得了联系,为他们尽快来新处理后事提供了方便。特别是麦加朝觐踩踏事件发生后,正在非洲访问的国家主席胡锦涛获悉有中国公民发生意外,即指示中国驻沙特阿拉伯大使和驻吉达总领事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协助沙特有关方面迅速寻找失踪中国公民,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并妥善处理罹难者的善后事宜。中国驻沙特大使武春华当晚即赶往麦加,全力处理中国公民有关事宜。- 中国加强对公民的领事保护——专访外交部领事司司长罗田广《瞭望东方周刊》:请问,中国主要通过什么外交途径保障公民在境外的安全?罗田广: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公民在境外的安全保护问题。2000年外交部首次出台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其目的是“方便中国公民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留期间,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003年5月,这份《指南》又有了更加实用的新版本。这本黄色封面的小册子在外交机构都可以免费索取。改革开放前,中国在外国仅设了7个领馆,同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仅有3个。中国现有领事机构65个,加上外交机构总共有220多个,都可以给公民提供领事保护;与外国签订领事条约、互免签证条约有140多个。中国与日本、韩国、朝鲜、新加坡、越南、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定期的领事磋商机制,同时加大力度宣传,提醒中国公民出境遇到困难与使领馆联系。《瞭望东方周刊》:领事保护的程序怎样启动和运行?罗田广:领事工作是外交工作中直接面对老百姓、直接与人打交道的部分。对涉及领事保护的重大突发事件,领事司会在部领导指挥下,在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小组,24小时值班,并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号码。随后,应急小组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掌握事件的详细材料、动态,通过外交途径进行领事保护工作。至于采取的外交途径级别,一般是个案处理,酌情交涉,部级、司级、处级都有,视具体情况而定。小组向国外使领馆发出工作指示和要求,双方不断交流信息,直到问题解决。因为人员有限,任务非常繁重。但是一旦发生像中国公民在伊拉克被扣留这样的事,就是三天三夜不睡觉也得解决问题。《瞭望东方周刊》: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成功例子?罗田广:2000年6月,所罗门群岛发生政变,当时这个国家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许多国家都在帮助本国侨民撤离。外交部通过一家中国企业,统计了当地希望政府帮助撤离的中国侨民数量,共有约120人,其中最小的刚出生十几天。外交部动用外交资源,向一些国家寻求帮助,希望他们帮忙撤出我国侨民,但由于某些原因这些国家在关键时刻拒绝提供帮助。外交部联系中远公司,调拨最近海域的一艘集装箱货轮开往所罗门,把侨民撤到巴布亚新几内亚,随后专门包机将侨民接回国。领事保护主要是根据国际法原则施加外交影响,要求驻在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我国公民权利,如果碰到火灾、地震,虽然驻在国没有责任,但要求他们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我国公民的损失。《瞭望东方周刊》:保护取得成果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局限?罗田广:国家的发展,综合实力的提高,国际地位的提升,给我们在国外实施有效领事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中国的友好外交政策深得国际人心,赢得广泛同情,一旦发生问题,就能寻求有力的帮助;外交官广交朋友,积累经验,运用智慧,不辱使命,使外交交涉和领事保护工作体现实效。但领事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因为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也不能干涉他国司法主权。《瞭望东方周刊》:领事保护存在什么困难?罗田广:一般来说,实行领事保护时,我们与当地政府、机构、民间组织沟通的渠道是畅通的,不存在太多困难。一旦发生问题,最困难的是不知道这个区域究竟有多少中国人,因为非法出境、滞留者平时不与使领馆联系。资金和人力上有时会出现问题。使领馆领事部门人数少,有些馆领事官员身兼多职,常常分身乏术。在实施救助保护时,部分公民身无分文,而中国没有这方面的专项资金,往往要向当地的慈善机构、基金会、华侨华人社团求助。为此,外交官要充分利用所在国社会、法律等方面的资源,积极开展友好交往,利用多年的积累和丰富的经验智慧,解决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 防范海外风险的方法外交部经常发布旅行提醒,建议公民避开局势动荡、治安不好的国家和地区;国家对非法移民打击力度加大;同时,媒体也大力宣传非法移民和非法劳务的危险、危害。作为公民个人,到海外留学、旅游、经商、务工,要具备一些基本常识,出国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前往国的基本情况,不能盲目听信他人,要有自我防范心理。有关的防护具体措施,在外交部网站及主流媒体网站上都能查到。(来源:瞭望东方周刊/黄琳、程瑛、许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