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生六个月未就业可办失业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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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11: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5月15日讯(记者 张吉宝通讯员杨健)今天《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在淄博市职业介绍中心举行。《条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是,今后对于山东省户籍的大中专毕(结)业生6个月内未能就业的,可以持毕业证、户籍证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规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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