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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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日前,著名演员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据悉,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记者去电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 (楼乘震)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1日 第二十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