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刘晓庆15年来首次拍电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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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1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讯名演员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据悉,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记者去电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近日,刘晓庆随导演刘冰鉴前往义乌市,为电影《春花开》体验生活。这是她15年来首次接拍电影。刘晓庆在影片中扮演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一个塑料花厂工作,感情生活游离于现实与幻想之间。
(小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