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面建立安置新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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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46 南方日报 | |||||||||
省政府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将以自谋职业为主 2005年全面建立安置新体制 本报讯(记者/徐林 实习生/魏晖晖)退役士兵安置将有新举措。省政府于近日发出《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广东城
安置经费专款专用 根据安置办法,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当年度退出现役,符合现行安置政策的退役义务兵、服役满的一、二期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经本人申请,都可实行自谋职业,由接受安置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以接受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为标准,退役义务兵、服役满的一、二期复员士官补助金按上述标准的100%至150%发放,转业士官的补助金发放则在150%至200%之间。 城镇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除按以上基数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外,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一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助。对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增加补助费,各地可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对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以及退役时父母已死亡的退伍义务兵和未婚的复员士官实行政府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通知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经费要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挪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自谋职业有优惠 另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多种政策优惠: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减免税收、场地和岗位援助等,公开招聘优先录用和报考各类院校给予照顾等。退役士兵被录(聘)用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直接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减免收费、小额担保贷款、经营场地安排等各项扶持政策。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部门应视情况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优先核发营业证照,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有关部门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在1年内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 各地有关部门要资助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并且要为他们及时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等,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安置改革目标确定 目前,广东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和发展机会。 因此,我省确定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目标:到2004年,广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及培训经费筹集机制,制订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全面实施自谋职业;到2005年,广东省要全面建立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以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扶持就业为主要内容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置新体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