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形成有事法制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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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59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东京5月20日电(记者乐绍延)日本国会众议院20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以多数赞成通过了《国民保护法案》、《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等7个与有事相关的法案,并全部递交给参议院审议。 这些法案在国会参议院获得通过之后,与去年在国会通过的《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等其他有事相关法一道,构成了日本完整的有事法制体系。在众议院通过的7个法案中,还
《国民保护法案》规定了在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时的政府、各都道府县以及市村町应承担的作用和权限、指挥、命令系统等之外,还规定可以征用私人的房屋和土地等。 《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规定,在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时,日本可以对在日本领海和公海上向敌国运输军用品的船舶进行检查,并限制其航行。如果船舶不执行停船命令,可以对其进行危害性攻击。 《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案》规定,在“有事”时,日本自卫队和美军可以优先使用机场、港口、道路等特定公共设施。《支援美军行动措施法案》规定,美军军事行动的展开,日本必须向美军提供物资和劳力等,配合美军的行动。 这些有事相关法律生效后,日本首相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自行决定调用自卫队。各市町村长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防卫厅长官提出派遣自卫队的请求。相关法律实际上简化了日本出动自卫队的程序,并使物资征用等权限更加集中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手中。 新华社东京5月20日电(记者乐绍延)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公明党和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20日晚在国会举行会谈,决定制定“紧急事态基本法”,并就这项法案的基本骨架内容达成了一致。 “紧急事态基本法”是针对外国对日本的武装入侵及日本国内发生大规模的恐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所制定的法律,其重点是简化内阁决策程序,加强首相在国家发生紧急状况时决定国家意志的权限,以及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国民应该发挥何种作用,应该建立何种应急体制等。 日本政府将按照朝野三党达成的协议,尽快提出具体的法案草案,经三党有关方面再次协商和调整之后提交国会审议,争取在明年的国会会议期间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