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驳回中国劳工索赔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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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4:47 时代商报 | |||||||||
日本福冈高等法院昨天推翻了一审判决,驳回了15名中国劳工提出的要日本政府和三井矿业公司就二战期间强掳中国劳工在福冈县三池煤矿劳动进行赔偿的要求。 因在二战中被强制掳至福冈县三池煤矿等处被迫实施过苛劳动,15名中国籍劳工(其中1人死亡,由遗属继承)向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提起诉讼要求进行每人23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并公开发布道歉公告。
但福冈高等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虽对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的共同非法行为作出了认定,但以“由于诉讼时效(经过20年后丧失赔偿请求权)等原因”为理由而悉数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得知法院判决后,原告刘千(82岁)颤抖着瘦小的身体,声嘶力竭地说:“我们的血汗不该白流。我们一定会坚持斗争,直到最后胜利的到来。一定要将客死他乡的同伴们的那一份也拿回来。”(中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