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中石化被定为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单位 史济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在豫企业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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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2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任国战)5月25日,我省召开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和全国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在豫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机构移交接收工作。副省长史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经国务院同意,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公司被作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单位。三户试点企业当中,东风汽车公司在我省没有所属企业,中石化、中石油集团公司在豫企业10户,纳入移交范围的学校60所(其中山东省境内3所),公安机构5个,在职职工7187人,离退休教师20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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