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议大修英美草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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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48 潇湘晨报 | |||||||||||
全面交权 中方认为,6月30日应结束对伊拉克军事占领,全面恢复伊拉克主权。最迟于2005年1月底在伊举行选举,建立新政府。在伊拉克临时政府权限方面,中方主张,伊临时政府要在政治、经济、安全、司法和外交等领域拥有全部主权,包括掌管和支配本国全部的自然和经济资源,签署经济合作协议和合同等。 在安全方面,中方认为,安理会可以授权6月30日后在伊拉克部署多国部队。新决议应明确多国部队的职责和任期,并尊重伊方意见。应建立伊临时政府与多国部队的协商机制,确保伊拉克临时政府对安全问题有发言权。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会前表示,决议应规定,伊拉克临时政府有权决定多国部队任期应否延长及是否有权参加主要行动。 在联合国作用方面,中方一直呼吁应全面发挥联合国在伊拉克问题上的重要作用,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及其特别顾问卜拉希米的努力,强调安理会应注意听取秘书长、伊拉克及其邻国和阿拉伯国家的意见和看法。 中方强调,伊政治过渡进程方案应确保伊拉克人民的广泛参与,有关方案要首先得到伊拉克人民的支持。 俄法德支持中国 法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萨布利耶尔说,中国的建议得到了包括法国在内的许多安理会成员的支持,法国也提出了类似建议。据介绍,中国提交的文本符合中、俄、法、德四国的意见,都认为英美决议草案必须大改,他们的要求体现在中国向安理会提交的文件中。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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