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日本政府通过法律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6月2日电(记者乐绍延)采用法律手段促进企业开发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日本政府能源综合保障战略的又一支柱。日本政府通过立法,大力促进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单位能源消耗的经济产出大幅提高。 1979年,日本首部《节约能源法》颁布实施。1998年修改后的“节能法”规定,企业必须以每年1%的速度降低单位产出的能耗。日本还制定了建筑物的隔热、隔冷标准,规定办
修改后的“节能法”还提高了汽车、空调机、冰箱、照明灯、电视机、复印机、计算机、磁盘驱动装置、录像机等产品的节能标准。例如:到2005年度,照明器具的耗能必须比1996年度降低20%。到2010年度,轿车的平均耗能必须比1995年度降低22.8%。到2004年度,录像机的耗能必须比1996年度降低61.2%,冷暖空调机耗能必须降低50%。到2006年度,复印机的耗能必须比1997年度降低31%。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生产的产品达不到节能标准,将被禁止在市场上销售。 日本政府还通过改革税制,鼓励企业节约能源,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新产品。如果企业达到节能标准,或采用节能产品,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减免税赋的优惠。修改后的“节能法”还加大了对没有达标的企业或产品的处罚力度。如果企业没有达到节能标准,并不能遵照有关部门的意见改进,可以对企业进行曝光,并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在日本政府多种措施的鼓励和督促下,企业的节能技术开发不断取得成果,特别是在汽车和耗电多的电器产品的节能方面取得了飞速进展。日本汽车厂家生产的车辆百公里耗油量不断减少,成了世界公认的节能车。日本的混合动力汽车已经成了节能汽车的代名词,不需要汽油的环保型燃料电池汽车也已经进入实用阶段。 在电器方面,日本近年生产的家用空调机采用了新技术,大大减少了能源消耗,绝大部分空调机的耗电量降到了10年前的30%到50%。东芝公司2003年推出的系列空调机的耗电量还不到该公司11年前生产的相同功率空调机的25%。松下冷机公司最近开发出的容量为461升的新型电冰箱的耗电量只相当于该公司10年前生产的产品的七分之一。日本电器厂家还在大力开发录像机、音响等电器产品的定时、待机状态的节能电路,希望能将定时、待机状态的耗能降低到目前的百分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