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协商团携带遭偷窥女研修生家属索赔书抵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10:5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6月3日中午,中国赴日协商团抵达日本,他们此行带去了女研修生家属的索赔要求。这些家属要求日本老板上野安司支付每名遭偷窥女研修生50万元人民币精神赔偿和30万元人民币名誉赔偿。但直到昨晚8时,遭遇偷窥的女研修生们还没有得到中国协商团到来的消息,她们告诉晨报记者:“我们不是为了争钱的多少才留在这里,我们受到了伤害理应得到赔偿,具体数额可以协商;但现在我们还没有等到中国协商团到来的消息。”
协商团未与外界联系 据了解,中国赴日协商团是由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牵头组织,沈阳有关部门和作为中介的东北金诚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5人组成。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这些女研修生的赔偿问题。按照原定计划,他们到达日本后不会在大阪停留,而是直接赶往9名遭偷窥女研修生所在的德岛,尽快为女研修生解决问题。一切顺利的话,估计他们到达德岛的时间应该在昨日下午4时左右。但是该协商团于昨日中午12时30分到达大阪后就改变了日程安排,他们进入大阪后很低调,并未跟外界进行联系。 昨日下午2时,记者采访了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的领事红烨,他介绍说,赴日协商团到达日本后,按理说应该先和大阪总领事馆联系,然后再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但直到此刻,他仍然不知道这个协商团早已来到了大阪。 家属将索赔书交协商团 据偷窥事件中一名女研修生的父亲龚先生介绍,女研修生的家属是在协商团赴日前一天递交索赔书的。当时,他们找到了作为中介的东北金诚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国际部的马部长收下了他们递交的索赔书。索赔书中,女研修生们的家属除提出每人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赔偿和30万元人民币的名誉赔偿外,还提出:因为日本老板的偷窥造成了这些女研修生不能按照合同完成2年的研修期,所以日本老板应该补偿每名研修生剩余的所有工资共159万日元(约合11万元人民币)。同时出国中介和日本老板应该支付每个研修生家庭精神和经济损失赔偿3万元人民币。 龚先生说:“精神赔偿和名誉赔偿的具体数额都是可以协商的,只要符合日本当地的法律,但我们会全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还表示,自己本想随团前往日本处理此事,但是遭到了拒绝,所以他和其他的家属只好寄希望于协商团能够秉公处理了。 赔偿数额意见不一 5月9日,9名中国研修生在日方提供的更衣室内发现摄像头后,就停止了工作,但是其中4名女研修生迫于日本老板和中国中介的压力复工了。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的领事红烨指出,这4人也遭到偷窥,也应该获得赔偿。 据了解,这4名复工的女研修生和其他一直抗争的5名女研修生关系不是很好,一直抗争的女研修生小婕说:“我们和这4个人不怎么说话,不是我们不理她们,是她们不理我们。”目前,这4名复工女研修生愿意接受日本老板的赔偿数额,但是这与其他5名女研修生的要求不符合,所以中国驻大阪总领馆要求她们要取得一致的意见,不能单独接受赔偿。 另据了解,这4名女研修生的家属对于赔偿数额的多少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要日本老板道歉了,就支持孩子继续工作。他们担心的是,继续强硬索要赔偿可能会惹怒日本老板,他们的孩子就会被遣送回国。 德岛其他研修生受威胁 据小婕透露,昨日下午她接到了两个电话。打电话的是她辽宁新宾市的两个老乡,一个在德岛一家电子工厂做研修生,一个在另一家园艺公司做研修生。电话中她们胆怯地告诉小婕:“我们老板让我告诉你,协商团来的时候,千万别提到我们公司,否则他就会遣送我们回国。” 小婕显得很无奈,她对记者说:“在这里做研修生的中国人都不容易,一旦惹怒了日本老板,我们就有可能被遣送回国,到时候钱也挣不到,出国时的大笔抵押金可能也要不回来了。” 新闻链接:外交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6月3日下午,中国外交部网站公布了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主持例行记者会的答问实录。刘建超表示:中国女研修生在日本遭偷窥事件已发生近3个星期。5月9日,9名在日中国女研修生在日方提供的更衣室内发现摄像头后报警。外交部领事司获悉后即指示我驻大阪总领馆派人赴事发地看望了9名中国女研修生,并与当地警署进行交涉,要求日本警方认真调查处理。目前,此案仍在处理过程中,中国外交部及中国驻大阪总领馆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