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酒店门口上客遭殴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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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7:0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昨日上午10时25分,有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05110称,在芙蓉中路的“君逸康年”大酒店的门口,数名酒店保安在殴打出租车司机,被打的哥还躺在地上。被打的哥:他们差点压死我 记者立即赶往现场。据和保安起冲突的司机江永良说,昨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他载一个客人到君逸康年酒店门口,客人刚下车,车门还没关,他就看见另一个客人从酒店出来
在采访中,一名自称酒店保安部经理的男子告诉记者,和长沙市很多酒店一样,君逸康年也有自己的协议出租车,所以一般的出租车不能在酒店门口逗留上客,要求这些出租车即停即走,但如果顾客刚好此时出门主动要求搭乘这些的士的话,酒店也不会干涉。“这样做一是因为我们酒店门前空间有限,如果允许出租车长时间停留的话,会影响顾客的通行,同时这样也对我们顾客的权益有所保障,万一出了事,如果是我们酒店的协议出租车的话,就有据可查。”这名负责人说。 采访过程中,不断有顾客从酒店内出来搭乘的士。记者注意到,每当有顾客出来搭车时,酒店的保安就会向停在酒店北侧的几台的士招手示意,马上便有的士开过来,这些就是酒店的“协议的士”。当记者问这些协议的士要不要向酒店方负担费用时,这名负责人明确表示不用。的士司机:这是一种“潜规则”对于君逸康年酒店保安部经理的话,很多的士司机表示不认同。在记者搭乘一辆的士赶回报社的途中,这名的哥便告诉记者,酒店所谓的协议的士每个月要向酒店上交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费用。 “主要是生意不好,否则谁愿意多交这一笔钱。交了钱后就可以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客源,同时在跑长途时也可以适当提高几十元的价钱,因为的士是酒店介绍的,顾客没有选择。这其实也不是新现象,已经搞了好多年了,是一种‘潜规则’。”这名已经有多年经验的的哥告诉记者,“就像收‘保护费’一样,你收了人家的钱,当然要照顾人家的生意了。”律师:保安打人肯定不对 “潜规则”的存在让很多的哥非常气愤,但由于目前长沙市各大宾馆都采取了类似措施,他们也没有办法。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晓辉。贺晓辉认为,对于宾馆的这种行为,很难从法律上去界定对与错,由于土地使用权而派生的权力,宾馆在其物业管理范围内,有权力制止出租车进来接客,但是顾客在走出宾馆搭乘车辆时,也有权力选择所乘车辆,所以,如果顾客主动选择了刚好经过的非协议车辆,宾馆不应该制止。对于酒店保安的打人行为,贺律师认为,这是对他人的人身侵害,肯定不对。 作者:千灵坡 龙海英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