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过7项战争法案,首相可自行调用自卫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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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1:11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综合消息】日本国会参议院在14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以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公明党和最大在野党民主党的多数赞成,通过了《国民保护法案》、《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等7个有事相关法案。 这些法案在国会参议院获得通过之后,与去年获国会通过的《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等其他有事相关法一道,构成了日本完整的有事法制体系。日本众议院在5月20日通过了有
《国民保护法案》除规定在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或发生恐怖袭击时国家及地方自治体的作用和权限等外,还规定可以征用私人的房屋和土地等。《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规定,在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时,日本可以对在日本领海和公海上向敌国运输军用品的船舶进行检查,并限制其航行。如果船舶不执行停船命令,可以对其进行攻击。 这些有事相关法律生效后,日本首相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自行决定调用自卫队。各市町村长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防卫厅长官提出派遣自卫队的请求。这些法律实际上简化了日本出动自卫队的程序,并使物资征用等权限更加集中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手中。 参议院全体会议当天还通过了《禁止特定船舶入港特别措施法案》。根据这一法律,日本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禁止特定国家的船舶以及前往该国的船舶入港,也就是说日本据此可中止由日本向朝鲜运输粮食以及生活物品等。日本推出这一法律,实际上是在向朝鲜施加压力,以谋求有关日朝之间绑架人质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编辑 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