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外逃10年以为无事回单位要求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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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3: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成都消息10年前,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六厂原厂长张某因受贿东窗事发,逃至外地。10年后,他认为自己所犯的罪已过法定追诉期,便放心地回到成都,并找到原单位要求恢复公职。日前,张因受贿罪被判刑3年。 1992年3月,张在任职期间,多次伙同副厂长黎某向承包厂里工程的承包商袁老板索要回扣,两人私分。在整个改造工程中,张、黎二人共向袁索要回扣20多万元。不久,张、黎
逃亡期间,张花钱购买大量的法律书籍学习,欲钻法律的空子,张认为自己所犯的罪行在10年后已过追诉时效。于是,去年年底,张回到成都。回来后,张还找到原来的工作单位,提出恢复公职的要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力量将其抓捕。据了解,张在潜逃时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Y(何晓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