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批准北部湾划界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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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1:07 汉网 | |||||||||
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五次会议15日通过决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 决议说,越南重申将与中国一道共同维护北部湾海上边界的长期稳定,在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合作保护北部湾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维护和发展越中传统友好关系。
决议还说,越南政府将制订落实北部湾划界协定的总体规划,以及逐年落实这一协定的具体计划。 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海湾。经过多年的谈判,中越两国政府最终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签署了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来源: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