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将重点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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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0:34 燕赵晚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农民工一旦出现工伤后无所依靠的局面今后将得到彻底扭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这份《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将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今年将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这份通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当地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黄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