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决议称伊朗未能全面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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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21:51 新华网 | |||||||||
新华网维也纳6月18日电(记者宋国城)正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18日正式通过了德法英三国提交的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伊朗的核活动中有些问题仍亟待解释,伊朗应进一步与国际原子能机构配合,积极提供情况,以使核查尽早完成。决议说,伊朗在配合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核查方面作出了努力,例如,核查人员现在可以进入伊朗所有地点实施核查,伊朗也履行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规定的一些义务。但在其他一些问题上,伊朗没有“全面、及时和主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后者对此表
决议敦促伊朗“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协助国际原子能机构解决所有与伊朗核计划有关的剩余问题,包括澄清在伊朗核设施中发现的高浓缩铀痕迹和第二代浓缩铀离心机的问题,以使国际原子能机构能够尽快结束核查工作。决议还呼吁伊朗重新考虑一家铀转化厂试投产和建设一座重水研究反应堆的计划。 这份决议没有为伊朗彻底公开核活动设定期限,也没有提及使用所谓“触发机制”对伊朗实施制裁。所谓“触发机制”,指一旦发现伊朗再次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立即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审议,由后者考虑是否对伊朗实施制裁。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是对德法英三国提案进行了数天磋商后通过这项决议的。伊朗对德法英三国没有按照它们的承诺在此次会议上结束对伊朗核计划的核查感到失望,并对三国在决议草案中以严厉措词指责伊朗表示强烈不满。伊朗总统哈塔米表示,如果伊朗在核问题上的积极合作态度得不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承认,伊朗将可能恢复浓缩铀活动。在一些成员国的建议下,德法英三国对草案的措词作了一定修改,但仍然保留了指责的内容。理事会成员国17日就该草案达成一致。 出席此次会议的伊朗代表团团长、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外交政策委员会秘书侯赛因·穆萨维安在该决议通过前对新闻界说,尽管这项决议的内容比最初的文本积极一些,但伊朗并不满意,因为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了全面合作。伊朗依然认为,该机构应该在本次会议上结束对伊朗核问题的核查。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从14日开始在维也纳举行为期一周的会议,审议核不扩散和国际核合作等议题。(完) 相关专题:伊朗核设施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