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伊朗核问题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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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4:15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维也纳6月18日电(记者宋国城)正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18日正式通过了德法英三国提交的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伊朗的核活动中有些问题仍亟待解释,伊朗应进一步与国际原子能机构配合,积极提供情况,以使核查尽早完成。 决议说,伊朗在配合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核查方面作出了努力。但在其他一些问题上
这份决议没有为伊朗彻底公开核活动设定期限,也没有提及使用所谓“触发机制”对伊朗实施制裁。所谓“触发机制”,指一旦发现伊朗再次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立即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审议,由后者考虑是否对伊朗实施制裁。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是对德法英三国提案进行了数天磋商后通过这项决议的。伊朗对德法英三国没有按照它们的承诺在此次会议上结束对伊朗核计划的核查感到失望,并对三国在决议草案中以严厉措词指责伊朗表示强烈不满。伊朗总统哈塔米表示,如果伊朗在核问题上的积极合作态度得不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承认,伊朗将可能恢复浓缩铀活动。在一些成员国的建议下,德法英三国对草案的措词作了一定修改,但仍然保留了指责的内容。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从14日开始在维也纳举行为期一周的会议,审议核不扩散和国际核合作等议题。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