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批准国防部长有权命令空军击落被劫飞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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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52 新华网 | |||||||||
新华网柏林6月18日电 德国议会18日通过一项法案,如果发生类似美国“9·11”恐怖袭击的劫机事件,德国国防部长有权命令空军将被劫持的飞机击落。 根据该法案,依照军令击落民用飞机的战斗机飞行员不会遭到刑事指控。德国政府官员说,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获得了“杀人许可证”,军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行动。空军战机飞行员将首先接受特殊心理培训,以便更有效地执行击落“自杀式飞机”的任务。
在野党基督民主党则认为,宪法对德国军队的活动是有所限制的,击落民用飞机的做法显然违反了宪法规定。社会民主党议员反驳说:“德国军方与多数研究宪法的专家指出,这一措施与宪法一致。”宪法允许军队采取一定措施应对紧急情况。因而,国防部长有权下令击落被劫持的飞机。 2003年1月初,一名31岁的男子在德国西部劫持一架小型飞机后,驾机在德国金融中心法兰克福上空盘旋,威胁要撞毁当地的欧洲中央银行大厦。德国警方最后出动两架F-16战斗机,成功迫降被劫持飞机,并在法兰克福机场逮捕这名劫机犯。(完) | |||||||||